第一百七十七章 电商平台-《我在魔法世界开创互联网时代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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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如果交易方通过幽魂签订契约,进行欺诈怎么办?

    除非保证实名制!

    但他又如何保证实名制?

    多元宇宙这么大,他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开着神之视角进行审核!

    工作量太大了!

    交给下属也不保险。

    想到这,余生安沉默起来。

    “哒哒哒……”

    脚步声在古堡神宫中,幽幽荡漾着。

    一个个念头在他脑海中生出,又一个个被否决掉。

    他想要搭建的是一个自动化电商平台,而不是需要大量人力监管的平台,但实现自动化谈何容易?

    别说智能?就是派人亲自盯着,也有可能出错啊!

    等等!

    亲自盯着?

    余生安蓦然站住脚步,睁大眼睛……他知道该怎么做了。

    监管这方面,老子为什么要包揽?

    丢给买家卖家不好么?

    反正你们又没见过蓝星电商模式?

    老子完全可以利用灵魂权柄,为买家卖家在对方发货地,形成一具精神体,现场考察商品,节约找货成本。

    一旦确定交易,再传送本体过去,现场盯着发货。

    如此再遭到欺诈,那就不能怪我了,我能做的真的都做了。

    话说,此举还能如何欺诈?

    譬如说,卖家制造极度真实的幻境,对精神体甚至买家本体,进行欺诈。

    不过,这个可能性不高。

    一方面,制造极度真实幻境也需要成本,依此欺诈,得不偿失。

    另一方面,想要破解也不难,在交易的时候,分批传送,这样即便遭到欺诈,也能及时止损。

    除此以外,还能进行何种欺诈?

    余生安就想不到了。

    只能说,欺诈是所有智慧生物都会的技能。

    矛与盾的竞争,也从来都是螺旋升级。

    他只是平台,撮合彼此交易的平台。

    他只能尽可能的堵住一切漏洞。

    思考完毕,反复推演一些细节,发现基本没问题之后,余生安随即着手构建大宗电商平台。

    在构建商品展示功能之时,余生安略一沉吟,将光之权柄加入其中,顺手在已有的功能中,加入拍照、视频功能。

    省去以往上传图片、视频,需要特殊魔法道具辅助的麻烦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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